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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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属国有资产,位于雅安市石棉县康棉路一段69号,龙江首座综合体1栋2单元商业第2、3层,建筑面积共计约2854.89㎡, 楼下地下停车场属于对外经营性质,如经营需要停车需自行交费。 (2)租赁用途:仅作商业经营使用,且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雅安市城区规划要求。二层商业无烟道,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和高噪音行业。三层不得经营重油烟行业和高噪音行业。因租赁标的条件限制,无空调安装位置,出租方已对租赁标的完成中央空调统一安装,承租方不得再安装,收费方式:由承租方按表计计量支付空调使用费用:1.4元/kw.h,以实际使用量结算。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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