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RGJJL-2025-02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大学空调安装工程监理单位选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空调安装工程监理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项目选择1家监理单位,承担长春大学空调安装工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力增容、室内电气线路、空调设备安装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3监理要求:(1)对本项目进行成本管理、进度管理、材料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服务;(2)满足市、区电力部门相关要求。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空调安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优质服务;
2.6服务地点:长春大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员(电力工程专业)1人,(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2)所有人员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承诺书。
(3)管理团队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配置应满足本项目需求。
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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