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04-04-05-4262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环市西路180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把闲置数年的老旧办公写字楼改造为以时尚设计为引领,围绕服装、韩式潮流、高定设计主题打造的中端服装批发市场,主要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给排水、电气等。 | ||
招标内容 | 主要涉及环市西路180号项目的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土建工程、精装工程、外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空调、暖通系统安装、安防监控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198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39.36418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⑤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3.3.3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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