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1.2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8-7667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和保险、检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空调配置需求清单及空调设计图纸。
2.5 供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与肥西路交口合力大厦双子楼A座1-2层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供货期(施工工期):施工工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生效且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如招标人存在不具备开工条件、重大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2.7 项目类别:货物/工程
2.8、本项目最高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9.89 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空调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空调品牌的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3.3、信誉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a.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b.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c.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以评审小组在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2)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中信银行列入供应商退出名单;(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承诺函承诺即可,如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3.4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參加本项目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
(4)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同投标人(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
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00。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注册并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报名时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传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资料上传方式: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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