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博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规定,就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名称: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4.2、项目编号:SDBS-YCGS2024-016;
4.3、项目地点:曹县泰山路与清江路十字路口西南角;
4.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5、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附楼装修,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承担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附楼装修。项目内容包括附楼块料墙地面,墙面挂网刮腻子和涂料、吊顶、楼梯大理石踏步及扶手,轻质铁皮屋面板更换,卫生间设施、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等;
第二标段: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央空调,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承担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项目内容包括多联机空调主机及各房间风管机、管道的供货并安装调试等;
第三标段: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消防系统,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承担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消防系统。项目内容为原综合业务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改造工程不改变原图纸设计及系统功能,消防点位和管道走向均按原图纸设计进行,改造范围主楼主要更换喷淋支管和喷淋头排烟道改造、消防报警和控制主机(设备为新选型,详见清单)、泵房阀门更换等;附楼则包含消防管道、烟感、喷淋、消防栓的安装;另外还包括消防门更换及消防系统调试等。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共计三个标段,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再具有中标资格。
4.6、工期:第一标段:55日历天;
第二标段: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主楼中央空调安装工期30日历天,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附楼中央空调安装工期20日历天(主楼和附楼工期分别计算);
第三标段: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主楼消防系统改造工期45日历天,曹县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附楼消防系统改造工期35日历天,其中,附楼消防栓管道及喷淋管道1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主楼和附楼工期分别计算)。
4.7、预算费用(增值税含税):
第一标段:1882061.85元;
第二标段:1587912.73元;
第三标段:803130.22元。
4.8、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一标段 |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工程。 | 1882061.85 |
第二标段 |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工程。 | 1587912.73 |
第三标段 |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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